曹立军书记 强烈要求绵阳检察院依法履职[已回复]
曹书记:您好!6月20日的特快专递向您反应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违反检察法不予监督法院枉法裁判罪等进行督促并依法追责责任人一事至今未回复。
四川省绵阳市检察院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绵检民(行)监【2016】51070000020号》、《绵检民(行)监【2017】51070000102号》,违反检查法没有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察规则(试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三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等进行监督,监督法院根据被告伪造的证据判案、双重标准判案、被告律师“口头之辞”判案等等枉法行为,要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监督再审,并依法追责伪证罪枉法裁判罪等人之责任。
本人于2011年6月2日收悉四川省绵阳市检察院作出的群众来信“回复函”,其中...2、您要求检察机关依法抗诉一事,经审查,本院已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院不再予以受理。
首先该回复函刻意错误适用法律,违反了检察监督法。例如:《绵检民(行)监【2016】51070000020号》枉法问题,法院承办人胡义昕(一人审理案件,程序就违法)根据被告建行伪造的多份证据判案、双重标准判案等等,多份证据证明是被告伪造的证据,并且也明知是伪造的证据,却偏偏要依据伪造的证据判案,已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强烈要求依法追责并重审。
其次更违反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三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等等规定,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法院根据被告伪造的证据判案、双重标准判案、被告律师“口头之辞”判案等等枉法行为,要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监督再审。
三、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三十条、第七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受理,根据上述条文进行监督!
四、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绵检民(行)监【2016】51070000020号》、《绵检民(行)监【2017】51070000102号》,为什么有确凿的证据和确定的法律,既不是什么“凝难杂症”更不是学术问题,就是一个多么简单的法官根据被告伪造的证据判案、双重标准判案等等枉法行为,检察院怎么就不依法抗诉呢?要求展示证据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事项与2022年5月在本平台反映的情况一致,我院已进行了回复。感谢您对绵阳检察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15日 部分证据、法律规定请见:
要求绵阳检察院必須依法履职
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337768&page=1#aaaaa
建设银行伪造文件、偷盖印章、买通法官应诉,怎么就能赢呢? http://t.cn/Ew2Uu6c 在论坛反映这种事有用吗? zhouu 发表于 2022-11-27 20:57
在论坛反映这种事有用吗?
请问:到哪反应才有用呢?{:xiaoku:}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查!
https://mp.weixin.qq.com/s/WZdF9Ugukhcvbc3AuQCleA 要求用证据证明建设银行出具的这个伪证具有合法性、有效性!
“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清廉 规范高效”???{:9_281:} 假的!
执政为帽帽 依法履职有那么难? 要求用证据答复,就无法答复了!!!
实在答复不了,还是答复成已经受理过了,就不再受理了(我们纳税人都知道你们就是这样 智 造冤假错案的) 检察院:
要求用证据你院用证据回复,法院根据建设银行伪造的证据判案符合哪条法律规定??? 依法冶国,违法必究 要求用证据回复???
该不是听不懂人话哦!
你们就是用这种低级手段忽悠老百姓、制造了多么多的冤假错案!!! 你们检察院的“答复”。你们自己能相信几成或几个字,原来你们就是这样制造冤假错案的阿!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查!
https://mp.weixin.qq.com/s/WZdF9Ugukhcvbc3AuQCleA 呼呼中央纪委,政法委严查严惩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公安分局小浮桥派出所个别干警放纵包庇组织嫖娼卖淫团伙,小浮桥派出所徇私枉法,掩盖犯罪事实真相!欺上瞒下!打击报复!馅害无故! 嘴上说的“执政为民 依法行政”其实是两面人!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查!
https://mp.weixin.qq.com/s/WZdF9Ugukhcvbc3AuQCleA